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法依规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一步规范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参照《bat365在线登录入口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废弃物处置实施细则(试行)及危废处置合同的具体要求,组织本次危废处置转运工作。
各部门如有处置需求,请在7月22日中午前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第二联(附件1)及待处置危废总数提交至科研实验中心(BM742)。
转运时间暂定在7月23日下午。请有处置需求的各部门提前准备,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组织危废转运工作。
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验教学科 BS809 韩老师 65680058
科研实验中心 BM742 李老师 65680206
教务处、科研实验中心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