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 网上办事大厅| 医疗工作| 双特建设| 图书馆| 协同创新中心| English| 校务公开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消息来源:人事处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文件要求和我校《bat365在线登录入口职称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版)》(河中医政〔2021〕18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相关事项及说明

(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1.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司法鉴定人员职称、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高级职称、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按2022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下载(http://ywzl.hrss.henan.gov.cn/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786d020300)。

2.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仍执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http://ywzl.hrss.henan.gov.cn/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6e545e02ad)专栏查询下载。

3.申报评审条件的调整情况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73号),考核认定条件第(二):硕士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调整为:硕士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8年,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

会计系列、统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必须满足规定年限要求。聘任年限要求如下: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聘任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含当年),统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聘任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含当年)。

(二)关于博士后及博士职称申报评审

依据《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留豫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豫人社办〔2022〕22号)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初聘中级职称和申报高级职称。博士后(含在职)进站工作满一年,以进站之后取得的业绩成果申报破格评审高级职称时,可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博士研究生毕业无职称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我省初定政策及时为其办理职称初定,业绩特别优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三)关于职称申报年限问题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者,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2020年已过渡一年,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不再过渡。

(四)关于网络作品认定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文件精神,对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账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评审条件中论文论著的要求同等对待。

(五)关于教师系列分型及条件要求

我校今年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一型、二型)。“教学为主型”教师,系指岗位在教学岗上,长期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科研一型”教师,系指从事教学同时承担一定科研工作的教师;“教学科研二型”教师,系指岗位在科学研究岗上,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且承担一定教学任务的教师。

申报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型”和研究系列,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晋升副高级职称、50岁以下晋升正高级职称,满足基本评审条件的同时,须在现职称聘期内主持立项国家级课题。

申报教师系列“教学为主型”高级职称者,满足基本评审条件的同时,需在现职称聘期内教学效果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360学时。

2.获得校(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2篇。

4.主持完成厅级及以上教研课题。

5.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3名。

(六)关于材料报送

1.2022年度申报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40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申报人不需要出具曾担任班主任的证明,由学校统一进行核实;如有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各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原件审核后,收取各项申报材料以电子版为主,减少纸质材料的报送。推荐单位须对申报人填写表格上的所有内容认真审核,包括所填业绩内容和级别的真实性、准确性等。

3.关于指导学生获省部级技能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级的界定:如获奖当年赛事设置有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计,一等奖按二等奖计,二等奖按三等奖计。

4.申报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同时报送材料。

职称评审的其他相关政策详见附件1。

二、学历和年限任职条件

申报各系列、各级别职称的业绩条件,按照省人社厅制定的相应系列任职条件要求执行。高校教师系列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如下:

(一)申报教授任职资格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截止当年年底不满41周岁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申报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实验师资格并担任高级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截止当年年底不满41周岁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期满考核合格的出站人员,出站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直接申报评审(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截止当年年底不满36周岁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四)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

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期满考核合格的出站人员,出站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直接申报评审(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五)申报讲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六)申报实验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三、评审组织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职称推荐评审组织,由“高校教师(实验)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学科(专业)评议组”)、“职称推荐委员会”“业绩考核组”“基层推荐评议组”等组成。

评审组织的组成和职责详见《bat365在线登录入口职称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版)》(河中医政〔2021〕184号)。

四、评审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根据要求准备相应材料(附件2)、填写《资格审核表》(附件7-4),并按照学科(专业)归属将申报材料报学科(专业)所在的基层推评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申报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职称者,须通过学科(专业)归属单位申报。

各学院成立教师(实验)系列(除申报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基层推评组。申报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由学工部牵头考核推荐。

(二)资格审查。各基层推评组对申报人资格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后,在通过初审人员的《资格审核表》上填写部门意见,于10月12日将《资格审核表》(附件7-4)一式1份(附填报内容相应证书、业绩的PDF扫描件电子版)、《申报职称人员统计表》(附件7-1)报送学校人事处。学校对申报人任职条件、业绩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基层推评组。

(三)分配推荐名额。学校根据今年评审指标计划,按一定的比例确定总推荐名额。结合符合绿色通道人员情况和各基层推评组的现职称结构比例、空岗情况、当年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等分配推荐名额。

(四)基层推荐评议。各基层推评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进行推荐评议。采取一定形式将职称政策、评审条件等公开,按照《bat365在线登录入口职称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版)》(河中医政〔2021〕184号)中有关要求,全面负责做好所受理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审查和任期考核、材料展示、业绩评价、民主评议等工作。在业绩评价时,要注意审核业绩与所申报专业的相关性,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突出评价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防止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

基层推评组综合申报人以上情况,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数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和推荐次序,将考核、民主评议结果和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各项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五)综合考评。学校在对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进行公开展示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业绩进行复审,组织相关人员的代表性成果外审、答辩等工作。

(六)召开校推荐会议。对基层推评组推荐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按年度评审指标计划推荐后上报相应评审会评审。

(七)召开职称评审会。进行学科(专业)组评议,召开学校教师(实验)系列高、中级评审会。

五、时间安排

(一)辅助系列

10月11-13日,申报职称人员向业务(学科)所归属基层推评组申报,基层推评组进行材料展示、考核、民主测评、推荐和公示(其中12日报送《资格审核表》及表上对应PDF材料至人事处师资科)。

10月13日,学校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

10月14日,基层推评组推荐上报,报送各项材料。

10月15-20日,学校进行综合考评、量化计分公示等。

10月下旬,召开校辅助系列职称推荐会议。

10月底,组织通过推荐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准备职称评审材料,上报省各系列高评会。

(二)教师系列

10月11-12日,申报职称人员向学科(专业)所归属基层推评组申报,基层推评组进行材料审核,12日报送《资格审核表》及表上对应PDF材料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报送申报人的业绩材料电子版。

10月13-30日,学校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确定推荐指标的分配名额。

11月1日-11月9日,基层推评组完成展示、考核、民主测评、推荐等程序,并报送各项材料。

11月中旬,学校组织评议、审核、代表作外审,组织通过推荐人员进行网上申报。

11月下旬,准备职称评审材料。

12月上旬,召开我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程序

职称工作政策性较强,且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组建基层推评组,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在考核、推荐、评审工作中,要真正把政治素质过硬、教学效果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工作业绩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晋升高一级职称,确保职称工作健康、稳定、有序、规范地运行。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考核评议推荐工作,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报送评审推荐工作报告和推荐人员评审材料。学校不受理个人及基层学科(业务)归属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提交的材料。

(二)明确责任,确保诚信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把好资格审核关。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负责;基层推评组对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推荐结果负责;教务处对申报人教学工作量情况负责;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对申报人教学活动及教学评价情况负责;科技处对申报人有关科研业绩情况负责;人事处对申报人人事资格负责。

根据上级要求,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和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用人单位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和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三)严肃工作纪律

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聘任等工作期间,相关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准对弄虚作假材料知情不报,不准私自更改申报人员材料和评议结果,不准擅自向外泄露评审过程中有关答辩、讨论、评议、表决等情况,不准为申报人员游说、拉票,不准接受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打击压制申报人员等;申报人员不准填报虚假材料,不准提交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不准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不准请吃拉票、贿赂各级推荐组织成员及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四处散发职称评审材料等。

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推荐评审工作,如发现有违纪行为,取消相关参评人员当年申报晋升职称的资格,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由审批部门予以撤销,已被聘任职称的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相关人员,移交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职称评审工作咨询电话:65921318 史老师

接收电子版材料邮箱:szk@hactcm.edu.cn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5575590(纪委)

人事处

2022年10月11日

最近更新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