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3〕37号)和《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要求,拟对我校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张海龙、于冬冬、黄海英、陈新旺、张晓艳、赵献敏、王先菊、李晓婧、时博。
二、考核内容
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自主项目有关的成果。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三、考核材料要求
1.参加考核的青年骨干教师需认真总结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报、提供以下材料:
(1)填报《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见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报告》)。
(2)将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装订成册提交人事处,材料前须附封面(参考《考核报告》封面)和材料清单,在全校进行公示。
(3)对照个人的《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填报《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目标完成情况表》(见附件2),其中“预期目标”和“完成情况”可根据情况增减行数。
(4)制作个人汇报幻灯,每人汇报时间为10分钟。
2.青年骨干教师所属学院,应对上报材料的内容、格式及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写出审查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等。
四、考核程序
学校组织同行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按下列程序进行考核:
1.审阅《考核报告》及相关材料;
2.听取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汇报;
3.专家质疑和讨论;
4.形成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应为不合格。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1.考核对象于3月10日下午16:00前将《考核报告》(纸质版一式7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szk@hactcm.edu.cn)、成果材料复印件2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俊学楼A801);
2.相关学院于3月9日下午16:00前将审查考核意见一份、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汇总表(附件3)一份交人事处师资科(俊学楼A801),电子版发送至szk@hactcm.edu.cn。
3.学校于3月20日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给出考核意见;于2022年3月31日向省教育厅提交相关材料。
人事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