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豫科[2023]20号)精神,现将开放共享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单台套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情况。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重点考察我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内容涵盖《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56号)对管理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突出强调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与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对接情况等内容,具体包括组织管理、运行使用、共享服务成效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一)依据国资处提供的资产清单,中医药科学院联系有关院部组织信息填报;
(二)相关院部在3月7日前完成在账大仪的开放服务机时数及开放服务收入填报;
(三)相关院部在3月10日前完成提交在账大仪开放服务收入的纸质支持材料;
(四)本次考评采取材料审核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专家组将赴部分单位对科研设施及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服务成效、制度建设进行比对、核实。数据报送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对存在数据造假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四、联系方式
中医药科学院 谷康 0371-65680206
国有资产管理处 周钰涵 0371-65680618
邮箱:kysyzx@hactcm.edu.cn
材料报送地址:龙子湖校区教学实验楼BM742
中医药科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