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3〕140 号)文件通知,现将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须是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附属医院报考人员除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系统讲授 1 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少于 15 课时)。
(三)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21年、2022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及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成绩合格人员(笔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jyt.henan.gov.cn/2022/04-25/2438636.html)。
二、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5月3日。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登录河南教师网络学院 (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完善个人报名信息,没有按时补充报考学科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具体学科信息填报可参考附件1。
2021、2022年度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但面试未通过人员请于4月28日17:00前报送附件2。学校设立账号后可登录河南教师网络学院完善个人报名信息。
(二)提交申请材料
参加面试考试的人员需以各学院、附院为单位需在2023年5月4日上午12点之前将《申请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附件3)和个人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按照以下要求,全部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szk@hactcm.edu.cn,人事处审核并存档,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接收。
考生个人材料一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命名排序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面);
2.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原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4.聘用合同扫描件。
5.附属医院考生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附属医院考生还需提供至少一个学期的教学任务书,从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选课系统打印并由授课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工作仅限符合面试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提交材料,免试直接认定人员的提交认定材料时间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2.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河南省教育厅委托,2023年我校自行组织实施校内考生的面试工作。面试拟定于5月12日-22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办师〔2022〕361号)要求,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78元/次,缴费事宜另行通知。
4.体检和认定时间根据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
5.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申请面试考生资格,对于违反规定,资格审核工作流于形式、不落实考生一人一档要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甚至协助考生弄虚作假,影响教师资格面试实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6.申请人的个人材料电子版要准确、清晰。个人及学院提交的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并取消申请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资格。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俊学楼A801)
联系电话:65921318
人事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