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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 消息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参评对象为我校内设二级机构,如院(系、所)、处(科)、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包括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两类。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我校管理人员和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河南省优秀教师”评选范围:我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和推荐名额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6名;

校内推荐指标分配如下:

1.先进集体指标:符合申报条件的校内二级机构均可申报。各单位推荐不超1个。

2.先进个人指标:(1)各学院推荐 “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不超过1人。(2)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各学院、部门,推荐“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不超过1人。

二、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河南省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河南省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6.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2023年6月15日下午5时前报送以下推荐材料: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一式2份,A4纸双面印制。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史晶晶 邮箱:szk@hactcm.edu.cn

联系电话:65921318

人事处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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