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助推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豫发改办高技〔2023〕58 号)要求,我校组织申报建设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国家和省“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兴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我省重点培育28个产业链中符合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
(二)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 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4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2022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200万元。
(四)拥有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其中,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编制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本次的推荐名额为2个。考虑到学校总体转型发展趋势,满足申报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推荐:
(一)能够立足我校学科前沿,着眼于学校未来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为学校学科建设的长远发展提供高标准的支撑条件,与我校学科建设目标一致的实验平台;
(二)以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基础,申请组建的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
(三)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的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
请各部门积极遴选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依据《管理办法》精神,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附件1),并填写《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附件2-2)、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并加盖部门公章(附件2-3)。
四、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于8月1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kysyzx@126.com,待审核无误后再按要求申报纸质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敬请见谅。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80206
中医药科学院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