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科研业务单位:
按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的通知》(教科技〔2023〕344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措施
1.加大支持力度,注重持续投入。基础研究专项组织实施遵循教育和科学规律,坚持稳定支持,营造宽松环境,使科研人员潜心、长期从事基础研究。基础研究专项实施周期为3年,每项省财政资助科研经费30万元,每年资助10万元,持续资助3年。
2.突出优势领域,注重科研支撑。基础研究专项组织实施坚持扶强扶优扶特,重点支持具有较好学科优势和科研基础的项目研究,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学科建设,提升基础研究创新能力和水平。
3.强化目标导向,注重绩效考核。基础研究专项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计划任务书为主要考核依据,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突出者,给予持续滚动支持。
4.开展试点改革,注重科研诚信。持续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托基础研究专项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实行科研经费定额包干资助。在预算定额内,申请书及任务书均无需编制经费预算。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
二、支持领域
2024年度基础研究专项重点围绕数理信息、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生物育种安全工程等交叉科学领域组织实施。
三、实施原则及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第六、七、八条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学道德;
2.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经历,已取得比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创新性较强,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较紧密;
3.项目负责人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主持在研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资助计划以及逾期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基础研究专项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省教育厅给予我校推荐名额为2项。各二级科研单位推荐限额为1项。
2.申请人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计划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3.申请人制作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Office2017兼容格式,含语音讲解30M以内),时长不超过10分钟,以备评审使用。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及研究特色、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支撑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等;
4.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提交申请书和ppt电子文档。
五、工作安排
1.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书并按要求制作电子讲稿。于10月17日12时前将8份纸质《申请书》和电子讲稿交至所属科研业务单位。
2.科研业务单位于10月18日12点前将8份纸质《申请书》(其中一份盖院部公章)、电子讲稿和申报汇总表交至学校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
3.学校根据全校申报情况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登录云平台(我校入口登录网址:http://hactcm.rcloud.edu.cn)提交申请书和ppt电子文档(提交时间:2023年9月30日-10月23日08时)。
4.学校科技处将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于年10月24日交至省教育厅,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艳丽 纪永升
联系电话:65955107
工作邮箱:zhouyanli107@126.com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