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科研业务单位:
为促进我省一流学科建设和培育,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以及部分高校设立了省优势学科培育联合基金。我校作为联合资助单位,联合设立中医学、中药学省优势学科培育联合基金项目。设立重点和培育两类项目,资助强度分别为80万元左右/项、25万元左右/项。2024年度优势学科培育联合基金项目的申报年龄拟定为重点项目申报年龄不超过55岁,培育项目申报年龄不超过45岁。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校中医学、中药学和中西医结合等学科建设,针对学科发展目标、前沿研究领域、重大疑难疾病,面向学校各科研业务单位和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征集2024年度申报指南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南建议凝练要求
(一)确保高质量。省优势学科培育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领域包括中医学和中药学,为高质量做好指南编制工作,请指南建议人围绕中医学、中药学积极提出指南研究方向。
(二)注重安全性。应避免出现违背科研伦理,以及违反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等)审查监管要求的相关内容。
(三)注重规范性。指南建议应规范表述,使用专业术语、语言精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
(四)注重包容性。指南建议还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区别于拟申报的具体科研项目名称。
(五)注重契合学科发展。根据学科内涵建设、发展急需解决关键科学问题,以及学科年度建设规划,提出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的指南建议。
(六)注重创新性。指南建议设置应聚焦我省相关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和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中的重大和关键科学问题,精准提炼,特色鲜明,创新性强。
(七)体现基础研究性。指南建议应当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尽量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
(八)避免重复资助。指南建议应避免与其他已资助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重复。
(九)指南建议明确一个二级学科代码(学科名称),二级学科代码与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要求代码一致;并对重点项目研究方向作出简要说明(主要说明通过该项目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资助重点、目的意义等,可参考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相关说明,字数不超过100字)。
(十)应保证有一定的申请团队,避免出现指向性过强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 2024年拟向省科技厅推荐重点项目申报指南建议5项左右,推荐培育项目申报指南建议20项左右。
(二)本次征集实施限额推荐,各单位、各学科应统一组织指南建议推荐工作,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各单位、各学科推荐名额为: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院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推荐名额2项,培育项目指南建议推荐名额不超过5项;其他二级科研业务单位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推荐名额为1项,培育项目指南建议推荐不超过3项;中医学、中药学和中西医结合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推荐名额1项、培育项目指南建议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
三、其他要求
(一)按照指南建议书的要求对各研究方向作出简要说明(主要包括建议依据、关键科学问题、预期突破性进展等方面)。
(二)各二级单位和学科对指南建议认真组织论证。
(三)科学技术处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二级单位和学科推荐的指南建议进行论证,遴选出高质量、符合学科发展目标的指南建议推荐给省科技厅,不符合要求的指南建议不予推荐。
(四)请各二级单位(学科)于 2023年12月4日12点前将指南研究方向建议汇总表、指南建议书、重点项目指南研究方向说明报送至学校科技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单位领导/学科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学科公章),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
四、联系人
联系人:周艳丽0371-65955107
邮 箱:zhouyanli107@126.com
学校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