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提高硕士生生源质量的重要途径。为做好201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和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各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接收推免生工作。
二、接收计划和范围
我校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收申请,申请专业原则上与本科专业一致。为促进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优先考虑接收“985”、“211”工程高校或院校具有国家重点一级学科专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每位研究生导师只能接收1名推免生,推免生经我校录取后占各院部招生计划。
三、申请条件
1、外校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系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只限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或相关专业。
四、申请办法
1、拟申请人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为1份,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①《河南中医学院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点击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③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⑥本科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本人推荐免试资格证明信(需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无效)。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须于2013年10月15日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就业科。
申请材料以顺丰快递方式寄送:郑州市金水路1号河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就业科,邮编:450008,电话:037165998824。信封上请注明“2014年推免生材料”
2、研究生处通知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来我校复试,复试将对申请人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着重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并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3、复试合格后,申请人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013年10月25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于2013年11月10日—14日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天内(最迟于11月25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达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就业科。
逾期未参加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或逾期未寄达登记表的推免生,将被取消推免生报考资格。
4、拟录取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我校考核、复试、接收推荐免试的工作(包括发出接收函)将于2013年10月29日前结束。
五、接收推免生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处按规定审核校内外推荐免试生材料后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中医学专业考中医诊断学;报考临床医学的考西医诊断学;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选考考中医基础理论或西医诊断学;报考中药学专业考中药学;报考药学专业考药理学。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60分以上)者,按申请人志愿分送各院部。
(二)推免生的复试
1.资格审查
在考生复试报到时,由研究生处对考生有效证件进行严格审核。
2.复试
复试由各有关院部组织,导师组实施。各院部按二级学科组成不少于5人的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形式可根据学科情况采取笔试或口试等多种方式。
专业知识的考核根据培养类型的不同进行,报考学术型的考生,复试以考核考生的科研素质、实践能力为主,专业学位考生则注重专业技能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各院部组织进行。
复试情况及成绩记录在《河南中医学院201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记录表》上,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经复试和体检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由研究生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公示7天,发给考生《河南中医学院2014年推免生接收函》。
六、接收推免生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必须高度重视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组织严密,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肃处理。
(二)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以保证质量。
(三)已获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能如期毕业和获取学位者,取消推免资格。
研究生处
2013年9月25日
河南中医学院推免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