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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16日   科技处

学校各院(部):

为充分调动高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全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依据《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高校优秀学者20名(校级领导不超过5名)。

二、申报名额

本次申报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对各部门院系申报暂不设限额,但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遴选,按照教育厅规定的名额上报。

三、参评条件

1、参评人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坚持正确的教学科研方向,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精神。

2、参评人必须是积极工作在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在职在编人员,学术成就显著,学术影响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两条以上:

(1)近十年来的科研成果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文库(第一完成人);

(2)近十年来的科研成果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第一完成人);

(3)近十年来的科研成果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4)近十年来在本专业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限学术论文,CSSCI权威核心期刊目录见附件1);*

(5)在权威出版社(目录见附件2)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以上;

(6)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类)、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项以上(项目负责人);

(7)教育部社科委委员;

(8)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9)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0)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

(11)致力于应用对策研究,其研究成果和建议为国家、省委、省政府采纳(有省领导批示,厅级以上机关加文号的采纳证明)。

加*的为必备条件。

四、报送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严格推荐程序,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学校将根据教育厅要求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相关审查后进行推荐上报。

2、申报人须填写《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推荐表》(附件3),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证明材料应包括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当场审核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学校科研部门印章。

3、申报纸质材料(推荐表21份和证明材料复印件2套)请于2016年4月15日之前由二级院系(部门)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推荐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kyc_sn@126.com,邮件主题:学校名称+推荐人姓名+优秀学者。

联系人:孙宁

联系电话:65955107

附件:附件汇总下载

科技处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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