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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09日   科技处

学校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明确领域方向,优化建设布局,择优遴选支持”的原则,省科技厅决定近期在农业、医学、资源与环境、能源、信息、材料与工程、化学化工等学科领域,开展2015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请各院系(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实验室积极申报,以院系(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农业领域

1.作物分子育种与基因工程

2.水稻生物学

3.棉麦一体化高效技术开发

(二)医学领域

1.癌症预防与治疗

2.临床药学

3.肿瘤表观遗传

4.神经病学

5.认知与行为

(三)资源与环境领域

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技术

(四)能源领域

1.硼化学与能源材料

2.油气高效开发技术

(五)信息领域

生物分子识别与传感

(六)材料与工程领域

1.纳米复合材料与应用

2.功能导向多孔材料

3.特种复合材料(航空、防护、镁合金)

(七)化学化工领域

精细化工技术与开发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验室原则上应为运行2年以上的市级或部门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

(二)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1000万元以上。

(三)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四)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内竞争的能力。

(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实验室可积极申报。

(六)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七)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的实验室必须符合实验室的指南方向,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指南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二)填报《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经二级院系(部门)审核后、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申报材料一式6份(勿用塑料封面)并辅以佐证材料(详见附件),纸质材料正反印刷为A4胶装,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分开单独装订,同时按申报的实验室名称上报电子文档。

(三)省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河南省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四)申报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申报。

四、申报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1117日截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宁

联系电话:65955107

电子邮箱:kyc_sn@126.com

附件:1.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

2.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科技处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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