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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2015年09月16日   科技处

各部门、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为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精神,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13〕424号)规定,为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在申请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者所在学校必须承诺匹配(不低于1:1)所要求的支持经费;

3.各院部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4.申请人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本计划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等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

二、申报类别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科技评价机制改革步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意见》(教科技〔2014〕963号),2016年度创新人才立项工作实行分类评价,分别是:A基础研究、B应用研究、C软科学、D技术服务和转移等四类。申请者申报选择其中之一,并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类别,如“申报类别:A基础研究”,不能多选。

三、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

1.创新人才计划网上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进行,同时报送纸质申请书。以院部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2.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5项,其中含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项,指标单列。每个院部限推荐1项,省教育厅要求我校严格按照限额申报,不得突破,请各院部认真遴选,学校将择优评选上报;

3.申请人要认真阅读本通知和《实施办法》,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网址:http://hactcm.rcloud.edu.cn入口登录),从云平台下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2015版,附件1),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4.申请人须同时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电子讲稿PPT通过登录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

5.申请人须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分4个类别,详见附件2)进行自我打分,并在表格后附注计分详细说明。提供以论文为自评支撑材料的申请人,还应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论文检索核验清单》(附件3,没有不用填写)。自评标准(含计分说明)和论文清单填写完成后以申请书附件形式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为保持政策持续性,继续公开征求《自评标准》修改意见,由各院部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报送学校科技处;

6.各类相关证明材料须做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统一命名为“单位 申请人姓名.pdf”,通过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等彩色扫描件;重大项目(国家基金等)立项或结项证明彩色扫描件;科研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代表性论文、著作等首页扫描件;期刊检索、收录、引用证明等材料;

7. 纸质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60个页码(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自我打分说明)。每单位报送《申请书》2份(自评标准附后,A4纸型一起装订并加盖公章)、《论文检索清单》2份(单独装订,没有不用报)、自评标准修改意见1份(单独装订,无意见不用报);电子讲稿不用报送纸质文档;

8.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1)请各院部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按照要求客观公正地推荐本单位的优秀科研人才。并于2015年10月8日前按指标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学校科技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学校将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各院部需对推荐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2)评审后推荐的项目我校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通过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推荐省教育厅。

(3)请通过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报人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网上提交,纸质材料按正式上报要求由各院部审核后交至学校科技处,过期不予受理。

(4)各院部计划推荐应和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工作做好对接,严禁同一申报人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本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rcloud.edu.cn。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371-69691667。

科技处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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