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力度,根据《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获得郑州市市本级科技经费支持,按目标责任合同2014年月12月前应该结题的科技创新团队、领军人才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依据
项目结题验收以《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持项目目标合同》和《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约定的内容、考核指标为主要依据,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为辅助依据。
三、结题验收内容
1、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项目自筹资金投入完成情况;
3、预期成效的实现情况;
4、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使用和专账管理情况。
四、结题验收材料
项目结题验收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一)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二)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实施工作报告;
(四)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五)涉及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完成以及项目预期成果实现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项目经费决算表以及涉及项目经费投入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涉及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合理使用、管理合规的有关证明材料;
(八)项目成果应用、推广或产业化的有关证明材料;
(九)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
(十)其他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材料。
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于2015年7月15日前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各项目单位应及时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超过计划六个月以上未完成项目任务,且事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视为不合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结项的团队人才项目学校科技处将集中向学校审计处提交审计申请,由学校审计处委派相关审计机构对将要结题项目进行财务审计,请课题负责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65955107
E-mail:kyc@hactcm.edu.cn
科技处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