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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24日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学校各院(部):

按照《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院政字〔2012〕35号)的相关规定,参考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对教研项目结项的要求,近日拟对校级教研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2年立项的所有校级教研项目(包括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其中立项成为省级教改项目者免于参加结项)、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子课题立项项目);

2、2011年立项,尚未通过结项和申请延期结项的校级教研项目;

3、2013年立项的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如已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并符合结项条件,可申请参加结项。

二、申请结项条件

校级教研项目申请结项一般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项:

1.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2.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1篇以上(论文需标注相应教研项目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

3.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学校采纳并形成具体文件的(需附带有编号的文件复印件)。

三、结项验收要求:

校级教研项目达到“申请结项条件”之一后,填写《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表》(附件1),并完成3000字左右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和方法、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创新点、推广应用价值和效果等。同时需自行联系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价。进行学术评价的专家不少于3人,职称为副高级以上。专家填写的《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专家评价意见表》(附件2)应手写签名,且鉴定意见字数不少于300字。

凡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要实事求是地填写《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3),说明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和延期原因,将其报送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按撤项处理,且在项目结项前不能再参加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含科研苗圃工程项目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申报。

四、提交材料要求

1.研究成果原件(包括论文、著作、采纳证明等)一份,原件经所在院系(部门)审核后当场退还。

2.结项材料“合订本”一套,“合订本”内容包括:

(1)《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表》1份;

(2)项目研究报告1份;

(3)《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专家评价意见表》各1份;

(4)延期结项的项目需提交经学校盖章审批的《项目变更审批表》1份;

(5)研究成果的复印件。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复印件1份;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1份;结项形式为研究咨询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红头文件”)复印件1份。

3.各院(部)填写的《结项统计表》(附件4)1份。

五、材料审验

各院系(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3、项目的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经审验合格,各院系(部门)要在《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私章(或签名)。《结项统计表》由各院系(部门)统一填写,并签字盖章。

六、报送材料要求

本次结项实行集中结项,不受理个人申请。材料上报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1月12日17:00。联系人:闫秀娟;联系电话:65575596;电邮:13323836261@163.com

附件:1. 《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表》

2. 《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专家评价意见表》

3. 《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

4. 《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5. 关于公布河南中医学院201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

6. 关于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子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20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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