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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郑州市学科专家库”征集专家的通知
2014年11月27日   科技处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科技专家管理的动态化、高效化和科学化,加强与高层次科技专家的沟通交流,方便专家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更好地组织专家开展学术交流、科技咨询、项目论证、奖励评审、科学普及等活动。按照专家层次高、学科领域全、服务高效化的原则,基于网络技术开发建设专业领域的学科专家库,为郑州市开展科技咨询、项目论证、奖励评审和科技成果评价等提供人才支撑。郑州市科协现面向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驻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从事各类专业活动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 熟悉所属领域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动态,熟悉国家和郑州市的相关产业、技术政策,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2. 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 长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应用工作。

4.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估、审评和咨询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受限制。

二、入库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入库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 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和科学公正的态度,对评审项目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2. 有权拒绝参加自己不熟悉的专业技术领域的学术、技术交流、科普活动或评审活动。

3. 对评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或不公正行为,有权拒绝在评审意见上签字并向市科协举报。

4. 对专家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 按规定获得劳务报酬。

(二)入库专家应履行以下义务:

1. 根据要求,按时参加学术、技术交流,科技咨询活动、项目论证活动、科普活动、评审活动,严守纪律,客观地提出建议。

2. 对参加科技咨询活动、项目论证活动和评审活动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保守秘密。

3. 不得接受或索取劳动报酬之外的其它不正当的利益;有义务举报违规违纪情况。

4. 自觉遵守评审活动的回避制度。

5. 及时通报本人变更的信息。

三、学科专家库管理

郑州市学科专家库管理办公室设在郑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推荐专家的具体事务工作。

2.专家资格初审和资料登记入库。

3.专家信息管理和更新。

4.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专家档案。

5.整理、归档、保管有关文件资料。

6.专家库的应用管理、运行及维护。

四、征集方式

1. 公开征集,采取个人自荐并经单位推荐的方式。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填写《郑州市学科专家库入库推荐表》,经由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报送市科协备案、审核和确认,通过审核即成为郑州市学科专家库专家。

2. 通知文件及《郑州市学科专家库入库推荐表》下载地址:www.zzast.org。

3. 请二级院系于12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

4.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65955107

邮 箱:kyc@hactcm.edu.cn

科技处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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