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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06月03日   科技处

学校各院(部):

2014年度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14年5月底前经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或省辖市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鉴定的中医药科技成果。

(二)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字号中药新药及国家专利局批准的中医药发明专利。

(三)科技著作应公开发行两年以上(含两年)。图书成品质量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优质品或良好品要求。

二、申报材料

各单位要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推荐书的填写要规范、系统、完整、科学。

(一)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第六项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应按鉴定证书中的主要研制人员名单序号填写,人员为前七名,每人1页,应由本人签名。表中除个人签名外,一律打印,规格为标准A4纸,5号字,竖装成册,一式3份(至少一份原件)。

(二)全部技术资料:包括计划任务书或自选课题的科研设计、研究报告、查新报告、成果鉴定证书、国内外同类研究的对比分析、效益情况、发表的论文及推广应用证明材料(至少1套原件)。用A4纸复印清楚,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

(三)获准字号的新药及专利局批准的发明专利,申报书后应附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及至少5位专家的评价意见。用A4纸竖装成册,一式3份;申报技术资料3份。

(四)科技著作项目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5位以上专家的评价意见(其中有1-2位新闻出版方面的专家),包括对著作内容、质量等方面的评价;3篇以上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图书成品质量证明,由新闻出版机构的图书管理部门出具。一律用A4纸,竖装成册附于申报书后,一式3份,提供样书3册。

(五)由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各单位均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第一完成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负责上报。凡属大、中型协作项目,必须具有协作合同书等证件,方可适当增加人数。

三、申报办法

各单位及时组织,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没有争议的项目择优推荐,并在申报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凡申报书中主要完成人员顺序与鉴定证书不一致者,不予受理。评审结束后,对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及人员不再复核,获奖者以申报书为准,即行奖励。

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各有关单位自留底稿。

四、申报费用

根据河南省物价局《关于对省科技奖励评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函字〔1996〕16号)要求,每项应交纳评审费200元。

五、申报时间

望申报该成果的老师于2014年6月12日以前按通知要求将材料报送至科技处BN705室,同时报送2014年度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申报项目清单附件4的电子版或发送至信箱:liubin2233@126.com

《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申报书》及填表说明可登陆河南省中医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tcm.gov.cn)下载,并严格按照定制格式(可正反两面)打印(复印)、报送。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0371-65680029

省中医局联系人:董新刚 王雷生

电 话:0371-65897783

科技处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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