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2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公布了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我校成功入选。
此次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在各高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通过审阅材料、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环节,遴选确定了12所高校为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
本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校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在试点单位建设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建设标准开展了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在材料评审、答辩和实地考察中,评审专家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最终入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
我校将以此为契机,按照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示范单位建设标准,在硬件设施、宣传教育、队伍培养、咨询服务及科学研究等方面,继续高标准加强建设,不断开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在全省高校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推进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提升继续做出贡献。(撰稿: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