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20〕14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促进学校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获得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经学科、教研室归属单位申报。
2.基层单位审核、选拔、推荐。
3.学校评审推荐。
4.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教育厅。
四、推荐名额分配
教育厅分配我校9个候选人名额(含附属医院4个),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单位(部门) |
推荐名额 |
1 |
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 |
2 |
2 |
药学院 |
2 |
3 |
管理学院 |
1 |
4 |
外语学院 |
1 |
5 |
信息技术学院 |
1 |
6 |
康复医学院 |
1 |
7 |
护理学院 |
1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9 |
体育教研部 |
1 |
10 |
中医药科学院 |
2 |
11 |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3 |
12 |
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3 |
13 |
第三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
2 |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所在部门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及电子版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部门公章。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附件1,A4纸双面打印)。《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3.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及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2)。
4.推荐人选2015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及电子版1份(样式见附件3),放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5.2015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4),放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6.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分别用长尾夹夹好,暂不装订。
7.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20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见附件5)。
8.各部门即日起开始报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推荐人员,并于5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BS718),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史晶晶
电话:65921318
人事处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