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健身气功科学研究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健身气功科技支撑,使其在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和文化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根据《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2018年度科技攻关项目招标的通知》(气功字[2018]38号)精神,现将项目招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研究专长选择申报,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另拟题申报。申请健身气功科技攻关项目,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实践性、针对性和较强的成果转化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健身气功最高水准的科技成果。(参看附件1《2018年度健身气功科技攻关项目招标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独立开展科技攻关和组织开展科技攻关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攻关工作。项目组成员必须实际参加项目攻关,并需征得本人同意方可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需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予以书面推荐。
(三)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气功中心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再次申请新的项目,在研的气功中心科研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不得以已申请其他单位资助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申请项目,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项目,杜绝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项目需提交《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技攻关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五份。《项目申请书》从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hqa.org.cn)“文件下载”栏下载。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各院部将汇总并认真审查的纸质版《项目申请书》统一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发送至hactcm_ky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立项
《项目申请书》经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初步审查筛选后,全部实行专家通讯或会议评审立项。获准立项的项目,需与中心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书》,要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攻关任务。最终科技攻关成果实行专家评审鉴定。
五、其他
(一)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3年申请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立即给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二)项目组严禁以任何名义请立项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给予项目照顾。凡行贿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的,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如已获准立项,立即撤项并5年内不得申请项目。
(三)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为1年,需要延长科技攻关时限者请注明原因(提前递交书面说明)。
(四)社科类项目经费资助一般不超过0.5万元,实验类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3万元。如申请项目确需超额度资助,请注明原因。
联系电话:65955107
联系人:朱庆军
地点:BS704
学校科学技术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