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自发〔2018〕61号
学校各院部、有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就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下达“关于社会发展科技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计划实施期满未结项的社会发展科技领域河南省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2016年及以前的项目要求结项(项目负责人已于2018年7月1日前签字确认)。
二、结项要求
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2.专家出具的结项意见(要求外单位、同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位、其中至少1名财务专家);
专家出具结项意见的方式:(1)课题负责人通过所在院部将结题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校科技处,由学校集中汇总后按省科技厅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对课题出具验收意见;(2)课题负责人可自行按省科技厅要求请专家出具验收意见。
3.对于项目延期或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课题负责人需要出具情况说明;
4.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复印件;
5.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
6.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以及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
三、结项程序
1.结项时课题负责人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结项材料。
2.根据结项实际情况由课题负责人自行组织专家或学校集中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专家结项意见作为附件上传。
3.从系统下载完整的结项材料,打印纸质结项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按要求准时交到学校科学技术处审核盖章。
4.学校科学技术处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
5.省科技厅对项目进行集中结项,结项验收通过后,省科技厅统一发放结项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准备9月结项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自行按省科技厅要求请专家出具验收意见。结项纸质材料由所在院部审核汇总后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纸质材料加盖院部公章)于9月18日17:30前报送学校科技处BS704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ouyanli107@126.com。
2.准备12月结项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通过所在院部将结题材料一式五份于10月31日17:30之前报送学校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ouyanli107@126.com。由学校集中汇总后按省科技厅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对课题出具验收意见。
结项纸质材料由所在院部审核汇总后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纸质材料加盖院部公章)于按学校科学技术处要求时间内报送学校科技处BS704房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1.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周艳丽
联系电话:0371-65955107
邮箱:zhouyanli107@126.com
2.管理系统网络技术咨询:
联系人:张德扬
联系电话:0371-65831885
学校科学技术处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