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746号)要求,现开展我校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
在我校第二次岗位设置工作中申报教师岗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2.业务水平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主持有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
3.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择优资助参与省级优势特色学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特色专业、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实践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的青年教师;承担有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应用技术创新课题研究所在学科专业的青年教师;以及获得全国、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奖项的指导教师。
三、推荐名额分配
序号 |
单位(部门) |
推荐名额 |
1 |
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 |
2 |
2 |
药学院 |
2 |
3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 |
4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2 |
5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2 |
6 |
管理学院 |
1 |
7 |
外语学院 |
1 |
8 |
信息技术学院 |
1 |
9 |
护理学院 |
1 |
10 |
康复医学院 |
1 |
1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2 |
体育教研部 |
1 |
13 |
科研实验中心 |
1 |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按分配名额数,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可向归属学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各院部组织初评,于9月17日中午12时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 一式2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一式2份。申请人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
3.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
4.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申请书》单独成册,支撑材料用夹子简单装订,首页为附件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初选工作,把好人选质量关,把那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上来。
联 系 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0371-65921318
人事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