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 网上办事大厅| 医疗工作| 双特建设| 图书馆| 协同创新中心| English| 校务公开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河南中医学院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发放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9日 消息来源:学生处

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我省高校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安排意见》(教资助【2011】672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发放工作,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范围和标准
  1、涉及单位: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基础医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研究生处、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发放范围: 2007、2008、2009、2010、2011级学生。
  3、贷款额度:总额度=贷款范围学生数×20%×6000元,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贷款人数和个人贷款金额,个人贷款额不超过6000元为宜,贷款人数比例以20%左右为宜。
  4、贷款发放和到期的几个具体日期:
  (1)借款合同起始日:2011年11月8日。
  (2)贷款发放日:2011年11月8日。
  (3)贷款起息日:2011年11月8日。
  (4)借款合同到期日:2年制、3年制学生至2017年9月20日止;4年制学生至2018年9月20日止;5年制学生至2019年9月20日止。
  5、本年度贷款首次利率按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借款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发放工作日程安排
  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安排分四个阶段,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申请、数据录入、上报阶段(9月1日-10月20日)
  此阶段主要工作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申请、审批、数据录入、审核校对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全校贷款代码库维护、数据审核等工作,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做好贷款的政策宣传、学生申请审批、贷款额度报送、有关资料的收集、指导借款学生进行贷款数据的录入等工作。
  此阶段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日程安排分为新生和老生两个方案。尤其新生贷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和全体学贷专员、辅导员要充分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准备,严格按照日程安排抓紧工作。
  9月6日至1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贷专员、学贷专员助理及2011级辅导员进行国家助学贷款常政策和操作知识培训。
  9月8日上午,各二级学院通过系统报送2011-2012学年度贷款总需求预测额度。
  (1)2007、2008、2009、2010级学生贷款工作安排
  申请录入工作已于6月前完成,本阶段只需根据变动的情况在原来申报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修正补充,并完善相关手续,人数的变动幅度原则上不超过±5%,要考虑到7、8月份家庭因灾致困的学生。
  9月6日至25日, 2007、2008、2009、2010级完善《贷款审批表》、《家长承诺书》等贷款相关资料,再次对学生宣讲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学生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院系经办人依据《贷款审批表》,逐一核对借款学生贷款信息,确认无误后,将借款学生数据导入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业务系统(简称开行业务系统)。
  9月26日至30日,各二级学院学贷专员负责在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进行学生贷款数据修改。
  (2)2011级新生贷款工作安排
  9月6日至16日,各二级学院配合学校做好贷款政策宣传,接受学生申请。
  9月17日至18日,各二级学院进行申请贷款学生资格审核,确定申请贷款学生。
  9月19日,领取、组织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收集《家长承诺书》。
  9月21日下班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新生贷款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9月24日下午5:00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审查完毕。
  9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对申请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简称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培训,指导学生在网上申请贷款,并将学生申请数据依据《贷款审批表》审核后导入开行业务系统。
  (3)数据整理
  9月30日下午4:00前,各二级学院将全部贷款数据通过系统审核,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月9日下午5:00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贷款数据进行网上审核。
  10月10日至16日,各二级学院自行打印合同提要,参照合同提要,对贷款学生数据进行校对,学校统一修改。
10月17日下午5:00,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封存、审核,上传数据。17日,全省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录入工作结束。
  10月15日上午10:00前,各二级学院将贷款学生完整材料分清年级、专业,按贷款姓名拼音升序排列、整理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10月18日,省资助中心通过网络审核贷款数据,并将汇总情况函告国家开发银行。开行审批通过后,高校经办人在开行业务系统中执行合同预处理(分别是待办折卡生成和合同批量生成),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
  10月21日至22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到省资助中心领取借款合同、借据、档案盒。因为今年启用开行新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将不再使用借据。
  2、合同填写及审批阶段(10月21日-11月1日)
  10月21日,各二级学院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借款合同,根据开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
  10月25日上午,各二级学院将《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合同提要按照顺序整理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审批表一式两份、合同一式四份分开整理)。
  10月26日12:00前,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登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标识未签合同的学生。
  10月26日17:00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全校借款合同信息上报省资助中心。
  10月27日至28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开行河南省分行最终审批贷款数据并打印花名册(一式三份),报送至省资助中心。
  10月27日至28日,各二级学院贷款专员协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贷款档案整理。档案整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开行河南省分行新印发的管理办法进行。
  10月29日,省资助中心将各高校报送的借款学生花名册、全省学生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开行。
11月1日,开行河南省分行批复借款学生花名册等相关资料。
  3、贷款发放、合同报送阶段(11月8日-11月13日)
  11月8日,开行河南省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住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花名册领取及合同报送时间省资助中心另行通知。
  4、发放检查及结息阶段(11月14日及以后)
  11月14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省资助中心反馈贷款发放到位情况。
  11月15日,开行河南省分行在新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出具贴息单一式四份并加盖开行公章,其中,开行、省资助中心各留存一份。随后,开行将通过快递方式将两份贴息单(省财政负担经费高校只寄一份)邮寄到各高校资助中心。
  三、信息录入及借款学生帐户管理等有关问题
  1、借款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助学贷款的基本要求,对借款学生的贷款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身份证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助学贷款。
  2、借款学生基本信息导入。各二级学院导入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3、借款学生的账户管理。学生借款审批通过后,系统内自动为借款学生生成支付宝账号(此账号兼有一般支付宝的全部功能),此账号为借款学生发放、回收本息的专用账号。
4、借款学生合同的规范管理。各二级学院对领取的空白合同数、使用数、作废数、剩余数都要有详细登记。作废的合同要统一收齐登记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2011年度风险补偿金、贴息等资金的划付问题
我校属省财政负担贴息、风险补偿金的高校,由省资助中心集中向省财政申请划付财政应负担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
12月1日前(含当日)将学校应负担的2010-2011学年度贷款的风险补偿金(含违约管理金)、贴息划转到省资助中心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账 号:602280121710001
  开户行:招行郑分紫支
  各高校2010-2011学年度应负担资金情况由省资助中心另文通知。计财处要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进行各项资金的划拨,在11月30日(含当日)以前未汇款到账的高校,省资助中心将予以通报。
  五、其他有关事宜
  1、做好宣传动员。国家助学贷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规范要求严格,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审批、发放工作。
  2、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宣教工作。各二级学院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为契机,在学生中间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完善诚信档案建设,从源头上做工作,防范贷款风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邀请有关单位为全院学生进行金融知识讲座,组织做好“诚信校园行”相关活动。
  3、由于贷款发放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发放日程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对没有按照本文有关时间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和数据而影响学生贷款者责任自负,对上报材料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详细记录,作为各二级学院年度考核的依据。
  4、有贷款毕业生的二级学院,应积极主动做好毕业学生的日常联系工作,确保联系渠道有效、及时。在11月15日前,做好毕业学生自付利息的提醒工作,确保12月20日能够及时、足额扣收学生的自负利息,避免利息违约,影响学校和学生个人信誉。对于违约学生,各院系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追讨违约款项。
  5、2011年9月14日,我校第二批借款合同到期,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及时与相关学生联系,提醒学生诚信履约、按期还款,以免对借款学生今后经济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学校声誉。
  6、省有关部门继续对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各二级学院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7、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从2011年6月1日起,启用新的操作系统。学生申请贷款、提前还款将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学生账务将通过支付宝来进行结算。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同时,为了确保贴息计算的准确,每年11、12月两个月份,学生在线系统不接受学生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各二级学院务必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8、资产质量分类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不再上报。专户报告半年上报一次,原始资料各二级学院经办人从开行业务系统导出完善相关信息后上传即可。
  9、各二级学院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认真、扎实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发放工作,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目标的实现,,共同构建和谐校园。

河南中医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最近更新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