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学校各二级院系要对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并对上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论证、把关,提高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质量;凡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项目申报条件的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应申报,如不参加申报,学校将限制2013年其他科研课题的申请。
二、有关政策的调整及申报书撰写注意事项
(一)关于限项规定
1.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在站博士后人员项目申请需提供依托单位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二)关于新版申请书
1.申报人员请于在2013年1月1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http://www.nsfc.gov.cn/) 下载最新版本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填写。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2.关于填写申请书方式:申请书有两种填写方式:离线填写和在线填写。
要求离线填写申请书的项目类型: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和重点项目等。
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的项目类型: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
(三)申报书撰写不符合要求具体如下:
1.申请书未按要求撰写或不规范
(1)申请书缺项缺页或内容不完整
(2)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不一致
(3)申请书前后内容不一致
(4)申请书内容有误
2.附件材料不全或有误
(1)未提供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或有误
(2)在职博士/硕士未提供导师同意函或有误
(3)在站博士后未提供单位承诺函
(4)海外参加者同意函有误
(5)中医药类项目未提供方药组成
(6)未按《指南》要求提供论文、论著、专利等复印件。
3.学科代码或报送类别错误
(1)指南中明确规定不在该学科受理
(2)申请代码与研究内容不符
(3)报送类别错误
4.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超项
5.申请资格违规(如超龄,在读研究生等)
6.单位信息有误或未盖公章
(1)依托单位信息有误或未盖公章
(2)合作单位信息有误或未盖公章
7.合作单位超过2个
8.负责人或参加人未签字或有误
9.申请书雷同
10.申请书信息不真实
四、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1)各二级学院动员、组织申报:2012年12月21日——2013年2月10日
包括申报人员选题、撰写初稿,各二级学院召开课题论证会,返还修改标书。
(2)各二级院系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标书再次完善
2013年2月11日——2013年2月20日组织专家审核标书,提出修改建议;
2013年2月21日——2013年2月23日:各位申请老师参考专家建议完善标书。
(3)学校组织专家对标书进行完善:
2013年2月24日——2013年2月28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的标书提出文字性修改意见。
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3日:各位申请老师参考专家建议再次完善标书。
(4)学院科研处截至上报时间:2013年3月4日。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各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学院科研处。
2、提交材料包括:本单位纸质申请书原件及其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项目汇总表。
3、鉴于ISIS系统上传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为保证顺利上传,各二级单位务必在截止时间前报送,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且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刘琦
电话:65955107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