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结题
自2012年开始,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二)结题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各二级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二份)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学院科研处,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二、项目进展报告
自2012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于2013年1月10日前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
三、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刘琦
电 话:65955107
科研处
201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