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针灸推拿学院及相关重点学科:
根据《关于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书进行修改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4〕11号)(见附件)要求,我校伤寒学、中医各家学说、中医脑病学、中医妇科学、中医男科学、中医康复学、中医护理学、中医全科医学、针灸学、推拿学、中药鉴定学、中医预防医学等十二个重点学科需对已上报的建设规划书进行修改,现就修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科和院部修改:请各相关院部组织本部门相关学科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书函审综合意见表》(已发至各相关院部邮箱)中的修改建议对规划书内容进行认真修改。无修改建议的学科可根据建设情况决定修改与否。
二、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请各院部于2014年2月12日前将修改后的规划书电子版和汇总表扫描版(见附件)一并发送至xkjs3381@163.com,学科建设办公室对修改后的规划书进行统一审核,并及时向相关院部反馈审核意见。
三、规划书印制和报送:请各院部于2014年2月16日前将修改后的规划书纸质稿(一式六份)和汇总表(原件1份)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并将规划书电子版发送至xkjs3381@163.com,联系人:白云苹,联系电话65949704/ 13526536034。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各相关院部和学科根据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并务请按照指定时间点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二)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作为独立建设单位,请自行组织修改,并单独上报省中医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