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2〕7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促进学校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高校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加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一)名额
各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推荐1人,经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后,推荐校本部4人,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3人到教育厅参评。
(二)程序
1.个人经学科、教研室归属单位申报。
2.基层单位审核、选拔、推荐。
3.学校评审推荐。
4.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所在部门出具的推荐报告1份,加盖推荐人选部门公章。
2.《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1)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佐证材料1份,按以下顺序制定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校编人员不用复印);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4.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分别用长尾夹夹好,暂不装订。
5.各部门即日起开始报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推荐人员,并于4月15日17:00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BS718),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史晶晶
电话:65921318
人事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