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2]7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数量
推荐对象:学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任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
推荐指标:教育厅分配给我校2个推荐指标,各部门(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三、推荐与评审程序
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基层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推荐评审会议,在认真审查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根据申报人员的业绩、考核情况进行评议,按照名额和得票多少依次确定人选。确定的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推荐人选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教育厅。
四、待遇与管理
(一)待遇
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是为表彰全省教育系统有突出贡献的教育管理工作者而设立的一种综合性荣誉称号。省教育厅将对入选人员授予“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管理
对“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在岗期间实行动态管理,5年为一个周期,届满时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保留其荣誉称号;经考核不合格者,或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今后凡遇推荐河南省或国家有关教育管理人才项目人选时,将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
1.所在部门(单位)出具的推荐报告1份,加盖推荐人选部门(单位)公章。
2.《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2份(附件1),同时报送电子版。
3.佐证材料1份,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和领导管理工作的任职证明材料。
(2)获奖、表彰。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3)论文、论著。2017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学术期刊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页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
(4)科研项目。2017年以来主持(参与)的教育管理研究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4月15日17:00前交人事处师资科BS718办公室。
联系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65921318
人事处
2022年4月4日